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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协定》效应差

南方中心首席执行员:许国平

内容简介:充满争议的《哥本哈根协定》产生的效应很差,发达国家做出的减排保证很低,很难与灾难性的全球温度上升 2 或 3 摄氏度相符合。


七周前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在混乱中结束。 26 名政治领导举行的排外会议产生的《哥本哈根协定》没有被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通过,而只是被“注释”。

自此之后,丹麦首相和联合国秘书长一直在开展运动,让各国将其与《协定》“关联起来”。

期限是 1 月 31 日,《协定》提到在这个日期发达国家将补充附件 I 中的国内减排承诺,而发展中国家则被要求提交缓解行动,来补充附件 II 。

到截止期限,约有 56 个国家正式地书面表示与《协定》关联起来。大多数都是发达国家。到目前为止,没有太多的发展中国家签写完毕,他们大多数都在采取等着看的方法。

《协定》充满争议是因为它是由一次只有很少国家举行的会议产生的,这并不在官方会议议程中,而《公约》却有 190 多个成员国。

此外,协议威胁将代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2007 年巴厘岛会议后授权的合法多边进程。巴厘岛会议关于《京都议定书》和长期合作行动的两个工作小组的报告预计将是今年朝着最后协议进行谈判的基础。

报告包含了最后协议的文案草案(包括没有达成一致的领域的选择方案)。而这在哥本哈根被所有国家通过,与没有被通过的《协定》不同。

战斗不仅是哪份文案将被采用。在不同的文案后面是解决气候变化危机的方法。

在巴厘岛已达成一致的模式是为发达国家集体减排设立一个约束性的总体目标。这个目标最初是到 2020 年与 1990 年相比减少 25-40% 。每个发达国家到时将必须有一个约束性的国内目标,而这些目标加起来是总计目标。

不是《京都议定书》成员的美国也将同意一个国内目标,且必须能与其它发达国家的努力“相比较”。

排放目标的约束性质引发了对于发达国家的国际约束,将其目标转变成法定承诺。

在过去历史排放中只占很少比例的发展中国家将不会有约束目标。他们将在发达国家的金融和技术转移支持下采取缓解行动,而行动和支持都应可以测量和验证。

《哥本哈根协定》却与这种理解相抵触,发达国家不再必须做出任何约束性承诺。每个国家只需提交愿意进行的减排目标。而且也不会再有“总计目标”。

《协定》没有要求单个国家的保证加起来成为一个可信的总体目标。在过去两年的气候谈判中,发展中国家被要求做出更大幅度减排的承诺,到 2020 年与 1990 年相比减少至少 40% 。

当 10 月发达国家明显准备颠覆《京都议定书》及其约束义务时,发展中国家呼之为“违规”。中国甚至指控发达国家大逃离义务。

令人惊讶的是,《哥本哈根协定》允许了这种大逃离。《协定》的批评者们预测,发达国家现在提交的单边、自愿的目标将远远低于科学所要求的水平,或者说低于限制全球温度比工业前水平升高 1.5 度或 2 度的要求。

这些担心现在得到了验证。据世界资源机构( WRI )的报告称,从各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委员会提交的数据来看,一些发达国家的保证是如此低,以致于总体减排到 2020 年与 1990 年相比只有 12-18% 。

这一变化是因为大多数国家声明其只有在其它国家做出相当努力的情况下才会有更有野心的目标。最大的排放体——美国给出了一个很低的目标,到 2020 年将比 2005 年减少 17% ,只比 1990 年少 5% 。因此,其它国家也降低或可能降低自己的目标。

最好的例子是加拿大,该国现在说将采取与美国类似的数字,到 2020 年比 2005 年减少 17% 。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是比 1990 年高(而不是低)19% ,因为加拿大排放 1990-2005 年间增长了很多。

欧盟重复了先前提出的到 2020 年其成员国的目标,如果其它国家有类似的目标,将集体减排 30% ,否则就只减少 20% 。由于美国的目标低,欧盟也可能采用低的数字。

因此,单个发达国家设置的目标加起来可能只有 12-18% 。

即使最高保证( 18% )得以实现,这也不能满足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 IPCC )暗示的稳定温室气体在 450ppm 或以下所需的 25-40% 减排的要求。这也是 WRI 报告的结论,该报告警告说,做出的保证“当然远远低于降低浓度到那个水平( 450ppm )的目标。”

450 ppm 浓度的目标通常与全球温度升高 2 摄氏度有关。因此,发达国家做出的保证甚至不能满足《协定》本身的标准。

上周由科学机构 Ecofys 网络发表的另一份报告评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到目前为止做出的保证,总结说加起来到 2020 年的排放水平将使全球温度上升 3 度。

温度上升 2 度将足以破坏环境和经济活动。升高 3 度将造成海平面上升、冰川融化、洪水泛滥等灾难,使农业生产力和人类生活整体受到影响。

从最初的评估来看,《协定》及其自愿方法将不会带来需要的结果。

最近几天,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 BASIC 集团(巴西、南非、中国、印度)及小岛国集团也呼吁加速恢复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两个工作小组下的谈判。

这明显暗示他们不希望气候谈判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转移到排外的场合,比如 G20 。

巴厘岛会议已达成一致的详细计划中包含了以需要的总体目标和相当的国内目标为基础的发达国家的约束目标,应遵循此目标。《哥本哈根协定》应帮助这个进程,而不是从这个进程转移。否则,宝贵的时间将会用在各种纠结上,我们不能承担失去更多的时间,因为气候情况每天都在变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