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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网络监控引起强烈反响

南方中心总执行长:许国平

美国机构监视美国人和外国人的网络活动,并正规划针对外国目标的网络监控的曝光,引起越来越强烈的反响。 (2013 年 6 月 17 日 )


美国安全机构大规模收集美国人和外国人的通话记录和网络活动情报的曝光,引起世界各地的反响。

大部分的反应是,这有可能不仅侵犯在美国当地,而且侵犯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使用美国互联网服务器的个人的隐私权。

被揭发的还有美国总统令,其下令要求安全机构为美国实施网络攻击拟定一份潜在海外目标清单。

美国因此被指责奉行双重标准和虚伪的:它指责其他国家从事网络监听或黑客攻击和网络战争,而自己却创建系统大规模地从事这两项工作。

这项曝光刊载在《卫报》和《华尔街日报》,是基于美国前情报官员的泄密,揭发美国安全机构从 Verizon 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史普陵特公司获取通话数据,还从信用卡交易中获取情报。

他们还可以从主要互联网公司获取数据 —— 涉及棱镜监测项目的公司有谷歌、雅虎、微软、 Facebook 、美国在线、苹果、 PalTalk 、 Skype 和 YouTube 。

世界各地上百万的的网络用户使用上述公司提供的服务器或网络服务。

两个美国公民团体,美国公民自由联盟 (ACLU) 和纽约公民自由联盟,已经正式起诉美国政府。

国际新闻社( IPS )援引 ACLU 联盟 Brett Kaufman 的话说,“这些项目不合理地侵犯受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 搜查和扣押 ] 保护的私人生活。”

美国之外的政府和人民同样心烦意乱,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显然他们也包含在美国大规模的监控项目之中。

欧盟司法委员 Viviane Reding 致信美国司法部长,询问欧洲人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情报收集的一部分,以及欧洲人通过何种方式能够发现自己被监视。

她表示欧洲 “ 形势严重且民众十分关切 ” ,并呼吁 “ 迅速和具体的答复。 ”

在中国,评论家和舆论界都指出美国奉行双重标准。《中国日报》的一篇文章评论道,被揭露的美国大规模的全球监控项目,一定程度上破坏美国的海外形象,并考验发展中的中美关系。

《中国日报》援引中国外交学院研究员李海东的话说, “ 数月来,美国政府一直在指责中国从事网络间谍,但事实证明,对在美国追求个人自由和隐私的最大威胁,是美国政府不受约束的权力。”

另一家中国报刊《环球日报》的社论指出:“美国欠中国一个解释。我们不是旁观者。美国作为互联网强国是否滥用了它的能力,这个问题直接牵涉我们的切身利益。 ”

上周,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加利福尼亚州举行峰会,网络战是会谈焦点之一。据报道,奥巴马施压习遏制中国机构和公司的网络间谍行为。

美国情报部门大规模收集互联网用户数据这一爆炸性新闻,必然使奥巴马在提出这个问题时有点尴尬。

一位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上周重申,“中国也同样是网络黑客老手的受害者……我们愿意与国际社会合作,共同维护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

奥巴马总统长达 18 页的指令,虽然未被大肆宣扬,但却是《卫报》刊登的泄密内容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其下令安全和情报部门官员为美国实施网络攻击拟定一份潜在海外目标清单。

6 月 7 日, Glenn Greenwald 和 Ewen MacAskill 在《卫报》共同发表文章称,长达 18 页的总统指令,颁发于 2012 年 10 月。该指令称,所谓的进攻性网络效果活动 (OCEO) 将 “ 在很少或不给敌方或攻击目标任何警告的情况下,以独特的非常规能力,产生从轻微到严重的各种可能效果,从而推进美国国家目标在全球范围内的实现。”

该指令称,政府将 “ 确定关乎国家利益的潜在目标,进攻性网络效果行动在针对此类目标行动时可取得较其他国家权力手段更有利的效益与风险对比。”

一位美国政府高级官员告诉《卫报》,该文件旨在“使政府就网络行动决策时有手段可用,有框架可依。”

《卫报》文章评论说,奥巴马构建可能具备攻击性的网络战原则的行动将会加剧外界对互联网日益军事化的担忧。

该政策指令将进攻性网络效果行动( OCEO )定义为“由美国政府直接或间接在网络或通过网络采取的、旨在促成或形成美国政府网络以外网络效应的行动与相关计划或活动……””

文件包含的警告和提醒内容指出,所有美国的网络行动必须符合美国法律和国际法,任何“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行动都需经过总统专门批准。”

据《卫报》报道,外界认为美国已参加过至少一次大规模网络攻击,即针对伊朗铀浓缩离心机使用 Stuxnet 蠕虫病毒,其行为的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议。

根据总统指令,进攻性网络行动的标准不限于报复行动,而是模糊地表述为“在世界范围推进美国国家目标”。

奥巴马进一步授权,在“美国国家利益和资产”需要时,可在未得到外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在该国实施违背其意愿的进攻性网络攻击。文件明确指出,美国保留所谓“对迫在眉睫的威胁采取网络战策略以防患于未然”的权利。

《卫报》评论道,“美国正拟定进攻性网络行动具体目标清单的消息被公布后,很可能再次引发安全问题研究人员和学者已指出的关切。一些相关研究人员和学者曾警告称,大规模网络行动很容易升级成全面军事冲突。”

国际新闻社文章显示,与此同时,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报告员 Frank La Rue6 月 4 日发布了一份有关日益广泛使用监视的报告。

他的报告指出,监控技术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相关法律框架的制定速度。据国际新闻社报道,它特别警告提防美国的《外国情报监视法案》( FISA ),其为国家安全局( NSA )的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该报告认为,政府不受约束地获得监控技术将损害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等人权。这些人权受《保护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CCPR) 的保护。

该报告还反对以 “ 国家安全这一模糊不清的概念 ” 为由侵犯人们的隐私权和言论自由,并认为这样的侵犯可能 “ 威胁民主社会的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