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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危险的装饰灯!

佳节期间流行张挂的装饰灯有潜在的危险。槟消协职员曾到槟城几家商店调查,发现在这佳节来临时期,此类装饰灯特别好卖。其实,这些装饰灯在全国都有销售。

槟消协检查这些装饰灯,发现所用的电插头是不合格的两脚插头,所用的电线也是低品质的。它的电线可以轻易地从插头和灯座拔出来。这样的装饰灯对消费人有造成触电死亡和电击的危险,也可能引发火灾。

这类装饰灯也叫做“跑灯”、“网灯”、“装饰灯”等等,每条长度约 22 英尺,接上 100 至 200 粒不可替换的小灯泡。电线是青色的,灯泡有各种颜色的和透明的。

此外,它的包装也设计得华丽以吸引消费人。电插头印上了“ 2.5A - 250V ”;电线上看不到任何标签,也没有任何独立检验公司的标记。这是违反了《商品说明法令》,因为法令说得很清楚,所有商品必须印上制造商和批发商的名称和地址。

包装盒上印的是“保证发亮”,“即使一粒灯泡烧了也不影响其他灯泡发亮”,“有安全保险丝”,“耗能低”,“有魔幻的和稳定的灯光的特色”,所有这些都不过是促销的噱头。

《 1984 年电力条例》第 22 ( 2 ) C 条款很清楚地说明如下:

“所有要制造、进口、售卖或使用的电线、电缆、电灯、配件和其他小件装备的样本,在电力局主任要求下,都必须交上申请批准。此外,所有这些器材的品质,必须是电力局主任认为已达到马来西亚标准局规定的水平的,或任何其他电力局总裁所接纳的标准的。”

槟消协认为上述条例未被遵守。

现有法律保护消费人以免受劣质电器所害。但是像上述产品却在全国到处售卖,这说明法律没适当地执行。

在上述《电器检查条例》下,任何人进口或售卖任何未被批准的电器,可被罚款最高 1,000 元。

大多数消费人没认识到,购买上述装饰灯其实是冒着不必要的丧命风险的。

槟消协因此促请电器检查局执法组,调查上述到处售卖的、未经批准的和危险的装饰灯,从而保护消费人,以免他们购买此类灯饰。执法组应该在全国进行检查,取缔这些商店,包括佳节期间设立的临时摊挡,以及没收所有不合安全标准的装饰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