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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跨太协定》出卖我们的前途

2015年4月16日

我们对亚洲策略与领导机构( ASLI )的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CPPS) 主席丹斯里拉蒙·纳瓦勒南写的一封信有意见。他的信呼吁我国政府签署《跨太协定》。我们感到遗憾,因为拉蒙和一些商界人士看不到签此协定对国家和人民所带来严重的后果。

拉蒙说,如果不参加《跨太协定》,我们得面对“可怕的后果”:不能进入等于国内总产值超过 101 万亿元的自由贸易新领域;不能突破陷于中等收入的困境;将严重影响创新、外资直接投资、高科技发展、收入、就业和人民的生活素质。

没仔细分析《跨太协定》内容的人,应该实际一点,不要呼吁政府签这个协定。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就说,从经济上考虑,《跨太协定》不足取,即使没有,也没什么大不了。

《金融时报》在 2014 年 10 月 6 日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商业交易上不利的会谈》,就说得准:“还有一个该问的问题,投资协定和它们保护投资者的条款到底能吸引多少投资者?巴西和中国都没签很多协定,但两国都吸引大量外国的直接投资。”

从下面我们提出的理由,我们认为,参加《跨太协定》比不参加更会带来“可怕的后果”。本区域主要国家,中国、印度和印尼,总人口超过 25 亿,都没参与《跨太协定》。正如国库控股最近的报告说,与其梦想《跨太协定》画饼,不如集中精力加强我们与本区域国家的贸易关系!

我们必须明白,《跨太协定》是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利益的。是美国的跨国公司提议和推动《跨太协定》谈判。协定的文件是由它们的法律专家草拟的,而且保密,因为害怕人民反对。《跨太协定》虽然称为“自由贸易”协定,但它不只涉及贸易。《跨太协定》草案有 29 章,涉及传统贸易问题的只 5 章而已。

即使在美国,协定谈判的秘密性也遭到立法议员严厉批评。美国参议员谢罗德·布朗就批评说:“这是延续美国的伟大传统,即由大企业订立商业协议,知道的人没几个,结果都是不利消费者、工人和大众保健的。”

《跨太协定》是想要一箭双雕,既方便跨国公司渗透本国市场,损害我国社会与经济利益,也推销美国的地缘政治利益,如围堵中国。这份协定对我国大众卫生、社会经济政策和国家主权将产生严重影响,可是大众还看不到它究竟会带来什么令人信服的好处。

《跨太协定》准许外国投资公司以“预期利润”受损和生意受阻为由,起诉我国政府。生意的“预期利润”应只关愿意冒风险的投资者,与有关国家无关。如果有关国家为保护和照顾国民利益和需求,影响了投资者的“预期利润”,为什么要有关国家的人民来赔偿其还未成事实的损失?

按自由市场理论,商家应承担自己甘冒的风险。本地商家就是在没有政府帮助之下自己解决此类风险。为什么要我们要自己吃亏来保证外国大企业赚钱?

政府以后定的一些有关保护环境,改善卫生和提高社会公平的政策或立法,可能受跨国公司的挑战。到时我们可能要赔偿对方损失几十亿元,而且还得取消有关法律、政策。为什么我们要冒这样的风险?现实已有够多此类挑战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例子了。

一家投资公司,根据荷兰与捷克共和国贸易协定,起诉捷克政府,指捷克政府没搭救一家该公司有份的银行,使银行破产。结果该公司获得 2.38 亿元赔偿。菲力·莫里斯公司起诉乌拉圭和澳洲政府,因为这两国政府进行反吸烟宣传。可是吸烟已证明会引发严重健康问题的。美国跨国制药公司,爱丽礼来公司,通过解决投资者与所在国争端的仲裁庭,挑战加拿大法庭判决。因为加拿大法庭判决,该公司在 1970 年代发明的两种药物,不准因有新的用途而延长专利期。

《投资者与所在国争端解决条款》(下称《解决条款》)允许外国公司,以政府行为影响其投资为由,通过私下设立的仲裁庭,非有关国家的法庭,向有关国家索取赔偿。仲裁人不是独立的;这些人是轮流出任大企业索偿代表人和仲裁人的。

超过 100 位法律学者在致美国国会的一封信里说:“《解决条款》威胁本国主权。它授权外国企业避开本国法庭系统,私自执行贸易协定条款。这削弱了法治,因它除掉了法庭系统程序的保护,而且所用的是不负责的和不可更改的判决制度。”

《跨太协定》保护投资者条款是要限制国会订立有利于人民和保护环境的法律;要使国会屈从《跨太协定》。允许《解决条款》下的仲裁庭超越国会立法是违反宪法的,这等于把国会立法的否决权交给《解决条款》。

在其他《跨太协定》谈判国,有许多公民社会团体纷纷表示担心。澳洲知识分子和非政府组织,对《跨太协定》谈判如何影响卫生领域,做了一项独立的评估。这份评估报告已在 2015 年 2 月发布。评估结果发现《解决条款》严重威胁国家的卫生政策。 [ http://hiaconnect.edu.au/research-and-publications/tpp_hia/ ]

其他一些政府也反对《解决条款》。美国的大众市民组织收集了一些国家政府反对《解决条款》的正式声明。 ( http://www.citizen.org/documents/isds-quote-sheet.pdf )

除了《解决条款》,《跨太协定》还有很多有争议的问题,如知识产权、环境和劳工标准、金融条例、版权法、国有企业的待遇、政府采购等。

我们的生命和将来都处于危险关头。政府连看《跨太协定》内容的机会都不给我们,我们不能让政府代表我们签这份协定。我们重申:我们要政府退出谈判,因为为这份协议要我们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所说的利益。政府不要出卖我们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