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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太协定》的美国鉴定程序侵犯他国主权

2014年8月14日

美国即使与他国签署了自贸协定,它还有一套逼他国做更多让步的程序。槟城消费人协会非常关注这一令人震惊的事。昨天, http://tppnocertification.org/ 网站贴出的最新的调查研究,揭露这个程序的要点。美国把这个要求更多让步和照顾本身利益的程序称为“鉴定”程序,而且要求列入跨太协定。美国正与我国等十一国谈判这份协定。

根据美国法律,即使签了跨太协定,还必须经美国国会批准才能实行,而且美国法律对最近的自贸协定更增加了一个条件,即美国必须“鉴定”他国执行自贸协定的情况是它满意的。

实际上,这等于他国若要履行与美国签署的自贸协定,就得修改自己的法律和条例。在信息自由法要求下取得的美国政府电邮,证实美国政府的律师已为他国草拟了有关法律,而且不肯做任何修改。

槟消协主席莫哈末依里斯局绅说:“假如跨太协定接受这个鉴定程序,就会严重侵犯我国和我国国会的主权。接受这个条件,等于把我们的国会变成美国政府的橡胶印章,使我们变回殖民地,一切听命于殖民地主子。”

美国已利用这个鉴定程序,要求发展中国家立法,给它比自贸协定所要求的更多利益。例如,它要危地马拉多给三年药物垄断权,使该国人民处于更长的难买贵药时期,而这显然不是两国签的自贸协定里的条件。

莫哈末依里斯说:“这是美国在跨太协定提出蛮横要求的另一例子。它想用强硬手段来得到跨太协定谈判中得不到的东西。这是无耻的。如果我国允许美国在跨太协定实行鉴定程序,就会把不公平合法化了。”

这项新的调查研究还发现,在鉴定程序上提额外要求的,不只是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和国会,还包括了美国公司。一家美国石油公司,竟然能把其投诉,变成多米尼加共和国与美国自贸协定的正式条件之一。

网站上的美国政府报告,点出了在跨太协定谈判和鉴定程序上,要向我国经贸的哪些部分施压。这包括美国所不满的清真标准,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金融管制,限制外国人的土地、油和气的产权,转基因食品标签法和限制转基因产品。

调查研究的分析说,因为鉴定程序将在美国与各跨太协定国之间实行,因此美国可停止与某国履行该协定。这样,跨太协定国,如我国,将得不到美国号召参加该协定的好处,即对出口产品抽较低税,一直到它逼使我国接受它的全部要求。我国一旦接受跨太协定,与任何协定国,如来自亚细安者,在履行协定时,就得遵守其大有问题的一般规定,包括更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许多都是使美国得益的。

我国必须坚持跨太协定不可包括鉴定程序的条件。这是不能妥协的界限。因为我国政府还在参与跨太协定谈判,因此槟消协呼吁政府把这点定为界限。据新闻报道,下回的谈判将于 2014 年 9 月 1 至 10 在越南举行。

这个的调查研究结果,加强了我们的看法:我国应退出和不签署跨太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