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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允许美国牛肉进口

槟城消费人协会提醒政府,进口美国牛肉,不应只以适合回教徒食用为标准。据农业部说,在兽医局和宗教局视察了两个美国屠场,对其牛肉没有细菌和适合回教徒食用感到满意之后,该部才作出上述进口牛肉的决定。

3月初,我国解除了美国牛肉的进口禁令。这个禁令是为了预防疯牛症的传播,从2003年12月开始实施的。

槟消协是根据日本政府的决定而作出这项呼吁的。日本在机场检查输入的牛肉时,在牛肉中发现了一根牛背脊骨后,即决定中止输入美国牛肉。这件事情发生在日本恢复从美国进口牛肉仅一个月之后而已。

日本是于2003年禁止美国牛肉进口,因为美国发现有疯牛症。两年后,即去年12月,才解除禁令。

根据日美双边协议,牛的脊髓、眼球、脑、肠等部分是被禁入口的,因为有传染疯牛症的风险。

根据恢复进口协议,美国答应,确保输出日本的是不超过21个月大的小牛肉,而且需除掉所有高风险部分。

发现背脊骨事件令日本人民极为愤怒,使日本政府陷于窘境。日本首相通知美国副国务卿立即调查这一严重失误,要美国采取预防重犯的措施。

美国副国务卿祖里克同意这是美国方面犯了无法接受的错误,同时为向日方交待,把有关公司从出口日本的公司名单中除名。

据《日本时报》2006年1月22日报道,华盛顿的美国官员说,政府的出口牛肉检查员,竟然对恢复进口的双边协议条件懵然不知。

日本消费者感到受欺侮,无不表示愤怒。他们有受背叛的感觉,因为日本大众都认为是美国施压,要日本在短期内恢复进口美国牛肉的。

根据报道,日本官员造访了美国加利福尼亚、科罗拉多、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和德克萨斯的11个加工场所。但是,并非所有输出牛肉到日本的加工场所都开放给他们检查。

据一位日本农业部官员被引述说,由于日本缺乏合格的检查员,因此便着重于文件上的检查。这证实了批评者所说的,即日本缺乏可进行彻底检查的人员。

2006年3月15日的《华尔街报》报道了另一起事件,香港在美国牛肉加工厂发现有骨头之后,将暂停输入牛肉,因为根据预防疯牛症所制订的条例,这种情况是被禁的。日本已经就这件事情要美国提供更详细的解释。

美国在3月里发现了27个月来的第3宗疯牛症。从2004年开始,美国就要求牛肉包装者,把超过29个月大的、高风险的牛肉组织,如脑和脊髓部分,在加工时清除掉。

基于以上所揭露的事实,槟消协提出以下问题:

农业部长向公众保证说:“我们会很小心处理牛肉的输入。我们坚持牛肉必须来自不超过30个月大的牛只。”

* 是否有独立的专家研究,确定恢复进口美国牛肉是安全的?

* 除了“小心”和“坚持”,还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保证美国进口的牛肉是安全的?

* 以30个月大的牛作为确定疯牛症风险的分界点,是以什么为根据的?

当兽医局和宗教局视察了2个美国屠场之后,就批准这2个屠场卖牛肉给我国,这2个屠场是基于什么原则挑选的?这是独立进行的挑选还是美国当局的建议?执行检查的官员是否合格?能否对疯牛症风险作出专家水平的评估?

2004年5月。马美双方签署了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让双方可商量订立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能性。其实,两国已经在今年初开始了初步的谈判。

* 解除美国牛肉入口禁令是否为即将举行的马美双边贸易协定的条件,以换取允许我国进入美国市场?

* 批准恢复进口美国牛肉是否为美国政府“要求”的结果?

解除美国牛肉的进口禁令,马上就威胁了我国人民及下一代的健康和安全。槟消协呼吁政府:

* 重新仔细考虑解除美国牛肉进口禁令的决定。

* 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为了家人的安全,特别是孩子的安全,槟消协促请消费人不要购买和食用美国牛肉,

* 对于突然解除美国牛肉进口禁令一事,应予透明,让大众明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