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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酒店必须获得清真认证

槟城消费人协会关注媒体最近的一项报道,指我国大多数酒店没有我国回教发展局的清真认证。

2010 年 8 月 18 日 ,一份马来文日报报道,巴生谷酒店提供的斋戒月自助餐,有 70 %是不符合回教要求的,有的还甚至用酒来做菜。

这实在是个严重的问题。它也清楚地说明了,这些酒店对回教徒可吃和禁吃食物的问题所持的态度,看来是根本不理伊斯兰的圣洁习惯。这个问题在神圣的斋戒月就显得尤其突出了。

在我国,斋戒月已经高度商业化,变成了一个放纵的月份,实在令人感到悲哀。酒店、餐馆和卖吃的地方都摆买各种各样食物,我们可发现许多人在大吃大喝。但阿拉在经文中说:

啊!阿当的孩子们,在任何祈祷的时间和地点,都要穿着得体;吃和喝;但不可过度而造成浪费,因为上帝不喜欢浪费的人。

自助餐常被指为浪费和造成过度饮食,在圣洁的斋戒月是不该推出的。

我们需要一个完整的机制,使所有提供清真食品的酒店和餐馆都向州回教事务局登记,同时把它们的商号和地址放到该局的网站上,方便回教徒检查和证实。

州回教事务局、我国回教发展局和食品专家应定时检查这些酒店和餐馆,确定它们遵守清真认证。

国内贸消部在这方面也应积极监督,采取行动对付无视公德,违反《 1972 年商品说明法令》的商人。

槟消协因此吁请政府规定,凡提供回教徒食品的酒店需取得清真认证,保护消费人的权利。

此外,对清真食品的处理和包装,也需要经常监督,因为国内大多数酒店都聘用外国专家管理,他们可能不明白清真食品的意义。

目前,旅游部支持的斋戒月夏日节正在巴生谷 i 城举行。该部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都是清真食品,因为这个节日的目标是中东游客。

槟消协吁请巴生谷的回教徒,还有全国其他地方的回教徒,确保开斋时,或其他时候,进食的餐厅都有回教发展局或州回教事务局发出的清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