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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事故――谁的责任和谁该负责?

对我国建筑工地发生许多吊车事故,槟城消费人协会觉得越来越叫人担心。这些事故,大多数是因不遵守职业安全与卫生局的基本安全准则所造成的。

2007 年 5 月,因工地意外造成一个印尼工人丧生,两个承包商和一家吊车制造商被控上法庭。当时,吊车的铁缆突然断了,吊着的 1.5 吨铁条坠下,把该名工人压死。承包商被职业安全与卫生局控告,指他们对职工的安全监督不足;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没建立安全的工作程序;没给员工提供有关危险、预防与安全措施方面的信息;以及在吊车操作时没照顾工人的安全。吊车制造商则被控没按月检查有关吊车。职业安全与卫生局落力将犯罪者提供上庭,值得我们赞扬。可是,它并没成为其他建筑承包商的教训,他们在使用吊车时,依然忽视当局建议的安全措施。

大约两周前,又发生了一起吊车事故。这次发生在槟威大桥。虽然没有人受伤,但由于疏忽和当局对危机的管理失当,造成严重塞车。据报章报道,一辆机动吊车翻覆,因为“在吊起拆了的护墙时,铁缆缠住了桥桩。”

槟消协要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有没做足安全措施,确保铁缆不会松弛和缠绕上别的东西?吊车负责人是否遵照职业安全与卫生局的准则,在使用前彻底检查吊车?为什么只是铁缆的缠绕就使大型机动吊车翻倒?吊车的操作基本原理就是负荷重量必须低于造成翻车的重量,保证吊车安全。这里出现的问题是吊车的负荷是否超过了其起重能力?是否检查过被拆护墙的重量和确定它符合职业安全与卫生局的准则?此外,吊车操作员是否有遵照准则向职业与卫生局登记以及吊车是否有有效的适用证书?吊车制造商和职业与卫生局是否每天、或每周、或在使用前检查和测试吊车?主承包商是否遵照职业安全与卫生局的准则,实行吊车安全操作的措施?

在《建筑工地的公众安全与卫生准则》里,对吊车的安全与负责任的操作,虽然职业安全与卫生局的规定有限,但却是明确和清楚的。因此,不管是机动的或其他种类的吊车,任何涉及其操作者,没有理由可无视或忽视这些关系人命安全的准则。

这里也存在责任和负责的问题。去年,人力资源部长拿督苏巴马念医生向我们保证说,“专业人士”将负责工地安全。他说:“假如建筑工地发生吊车事故,我们要保证吊车安全的工程师负责。”他补充说,这是确保公司实行明确的、保证工人的安全与卫生的部分措施,因此,这些“专业人士”应确保有一项适当的安全机制在操作。

槟消协完全同意部长的意见,在确保和实行建筑工地安全与卫生的机制方面,以及在有关吊车意外事故方面,要求有关“专业人士”负起责任。既然部长已经说明主承包商要负责工地安全,槟消协促请负责的各方,向有关当局解释清楚槟威大桥这起险酿人命的吊车事故。

槟消协也呼吁,职业安全与卫生局的法证工程师,公开他们对此次意外的调查结果。因为这么做可为建立一种规范起着重要的作用,使我国所有建筑业者都遵守该局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