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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短途巴士应立刻停止收 30 %附加费

长短途巴士又再激起消费人的不满。这次是要在车票收附加费的期限过后,将它变成永久性的加价。

在开斋节及“回乡季节”期间,政府准许长短途巴士从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增收 30 %附加费。

车费涨幅相当高,对乘客和旅客都是一项负担。不过,企业与合作社发展部长拿督诺奥马保证,涨价是暂时的;规定期限过后就停止收附加费。

可是,有关期限已经过了一周,长短途巴士还在继续收 30 %附加费;卖给消费人的车票是加了价的!

例如,开斋节期间,从槟城双溪里蒙车站到吉隆坡半山芭车站,票价从平时的 27 令吉提高到 35 令吉。最近,槟消协职员打电话到双溪里蒙车站售票处,借口说要买去吉隆坡的车票,结果发现票价还是 35 令吉。

在实行增加 30 %附加车费方面,企业与合作社发展部的动作非常迅速。我们希望该部贯彻迅速行动的精神,坚决保证巴士公司遵守该部门的规定。罔顾商业道德的巴士公司,竟然利用该部门这次的帮助,企图得寸进尺。

我们呼吁上述政府部门和商业车辆注册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同时立刻采取行动,以免不知情的消费人受骗。对付不肯停止收附加费的巴士公司,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吊销它们的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