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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有哪些权利?

据日前新闻报道,对于私人医院征收过高的诊病费和推荐做不必要的检验,卫生部长拿督蔡细厉医生表示极为关注。槟消协对此有以下的看法:

去年生效的《 2006 年私人保健设备与服务条例》,管制的就是私人的医院、诊所、牙科诊所及其他保健设施。这是一项可用来保护病人权利的工具。

让公众知道,根据这项法律,病人只要提出要求,就有权知道医院收费的预算;除了通常一般费用,还应包括其他可能没预料到的费用。这或许对公众有所帮助。

病人也有权在开始接受治疗或服务之前获知私人医院的收费办法,他也可要求免费提供详列各项收费的账单。

私人医院负责人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为病人提供有关其病情、治疗方案、检验、有关程序及其相关费用。

上述条例也附录了收费表,说明普通医生和专科医生可收取的费用。这个收费表还列出了各种医疗程序的、完整的可收费细项。

卫生部在这方面可做的,是规定给病人的医疗账单细项必须尽可能如上述收费表所列的,这样可方便对账单和收费表所列的细项作比较。

公众也应该知道,私人医院负责人必须设立一个让病人投诉不满的机制,包括聘任一位公关作为病人与私人医院之间的联络人。病人对私人医院有任何不满,可向这位病人的公关作口头、或书面、或通过医院的保健专业人员进行投诉。

这位公关必须记录所有投诉和解决有关问题。公关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应立刻或在 3 个工作日内把问题转给医院负责人。

负责人接获有关投诉后,应对有关事情进行调查和在 10 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同时把调查结果通知对方。

复函也应该通知投诉人,若他仍然感到不满,还可向卫生部总监投诉。

目前,卫生部总监也是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领导人。医药理事会是卫生部里执行纪律的机构。卫生部长已经向报界说明,人民有权向医药理事会举报违反职业道德的医生。

公众人士必须开始行使他们的权利,通过已有的渠道进行投诉,以及期望私人医院方面,否则就是卫生部方面,妥善地处理这些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