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我们


请停止利用学童募捐

本文告是针对2007年4月12日有关“儿童募款规则”的新闻报道而发的。

据有关报道,《 1947 年沿户沿街募捐条例》是禁止16岁以下的儿童进行募捐活动的。该则新闻引述一位教育部发言人的讲话说,不足16岁的学童可以要求哥哥、姐姐、父母或亲戚代他们为学校的徒步比赛之类的活动募款。

槟消协曾碰到一宗这样的事:虽然家长被要求做实际的募捐,但是最终去做的还是学童,因为该校设了奖项给募款达到某个数目的学生,而手机是奖品之一。  

儿童就是儿童,为了要获得奖品,他们便有要募集更多捐款的压力。那些没能力的就会产生受被略的感觉。

即使是成人都还会为了一件小礼物而无谓地浪费许多精力,何况是易受骗和被影响的小孩呢!  

槟消协因此呼吁教育部停止一切利用学童募款的活动,即使是有家人帮忙的。请不要给学生增加压力,让他们集中精神在学习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