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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开方和配药分开

我们最近在报上读到一封题为《让我们发挥所学》的读者来函,作者是马来西亚社区药剂师协会的主席。他在信中提出了很强的论点,呼吁将配药工作交药剂师全权处理,让医生专注于开方。

槟消协在相当久以前就已呼吁卫生部推行这种办法。据我们了解,卫生部也不反对把这两项职能分开。

或许是因为缺乏药剂师,妨碍了在全国实行分开配药的措施。不过,分阶段实行却是可行的。譬如,可以先在有很多药剂师的少数地区实行,如吉隆坡、槟城和新山等地。

与此同时,可以继续增加培训药剂师,逐渐把这个措施推广到其他地区。  

一旦开始了分开配药的措施,就会鼓励更多药剂师在缺少药房的地区开业。采用分阶段实行的办法,也可让当局在全面执行这个政策之前,有时间来解决所出现的难题。

这种分阶段实施办法,和当前实行的《1998 年私人保健设施和服务法令》相似。这项法令是用几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执行的,首先是在吉隆坡和巴生地区,然后是半岛北部和南部各州,最后是沙巴和砂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