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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有全盘的公路安全计划

在2001年,平均每天有16人死于公路交通事故。根据2001年的记录,注册车辆总数是11,302,545辆;共发生了265,175宗车祸,造成5,849人死亡。去年(2004年),车祸的次数上升到326,817宗,造成6,223人死亡。有关伤残的数字却阙如。我们必须从工作日、家庭和个人蒙受的痛苦等角度来考虑,车祸对国家人力和钱财方面所造成的巨大损失。

有关数据显示了车祸一直增加的趋势。当局看来也发言表示关注。可是这没解决问题。假如政府严肃看待这个问题,就应该采取严厉和有效的措施。

车祸死亡率已经高得令人不安,政府必须毫不犹疑地赶紧处理。

交通部长宣布的办法,即犯严重交通法规7次,将吊销驾照14天,以及把驾驶电单车的年龄从16岁改成17岁。但这是起不了什么阻吓作用的。那些犯了交通法的人,即使没驾照也还是会继续开车。以当前我们有1千2百万开车人士和每年增加40万人的情况,我们就应该采用更加实际的措施。

上述种种现象,促使槟城消费人协会研究了新加坡和英国的控制和减少车祸的措施。这些措施已证明能大幅度减少车祸。

我国政府应该采用新加坡和英国所行的一些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有计划地长期在学校推行公路安全教育。

除了要有适当的驾驶训练,还要有执法和严厉的处罚来配合。我们也需要有尽责和有效的执法官员。

取得电单车驾照的最低年龄应该如下:

a) 年龄介于17-21之间者,只可骑70cc 引擎的电单车。

b) 年龄21以上者,可骑超过70cc引擎的电单车。

开车者必须持有合适的驾照、足龄、身心健全和视力符合法定要求。开车人士必须通过每三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所有车主都必须遵守有关法规。只有情况符合规定者才可以更新驾照;每次更新期限最多三年。

所有车龄超过3年(根据首次注册日期)的汽车和电单车,都必须送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检查,以证明可在公路上安全使用。(目前商用车辆有每6个月检查一次的规定。)没有验车证明书的车辆,不准上路;其保险也应该自动失效。所有属于国会议员、市政局、军警、医院等车辆,也不可豁免验车。

应该使注册车主负起责任,确保其车子即使没上路,也必须有有效的路税牌。车子不再在公路上使用、转卖、被偷、废弃、转让或出口,车主都有责任通知陆路交通局。陆路交通局应当通过检查电脑记录以及路上的检查,保有所有车辆的适当的记录;这也有助于追查被窃或用于犯罪的车辆。

必须为学开车人士传授保养汽车的知识。

必须提升考车的课程,使学开车者较难合格。

公共工程部和高速公路局必须履行它们的责任,确保所建的道路安全和保养良好。

据公路安全局研究,认为车祸的主要原因为:开车者的态度不当、不好的开车习惯、避开执法行动、车子缺乏保养和道路情况不良。

当局不应该排除车子有缺陷也可能是原因之一。

我们没有强制性的车辆安全标准,这造成有的在外国已被厂商召回的车辆,却还在我国路上使用。

另一造成车祸的原因是车子的设计出问题。这些车子的构造很危险;发生意外时,乘客安全没保障。

制造汽车材料的质量,对乘客安全也非常重要。金属疲劳就经常被提到是车祸的原因。

在外国,有关部门经常测试车子是否有缺陷。那些设计不合格和不能保障消费人安全的公司,都会受严厉处罚。

马来西亚应该学习美国,设立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检测所有在本国销售的车辆,证实它们是可抵受碰撞和安全的。

槟城消费人协会深信,若能实行上述全面的计划,开车者就会对驾驶态度、汽车保养、更新路税与驾照方面负起其责任,而车祸也会跟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