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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仍然用被禁色素玫红 B

已经被禁超过 50 年的色素玫红 B ,竟然还在食品中被发现,令槟城消费人协会感到震惊!

在本会最近于 4 月和 5 月间做的食品检测,发现 5 个峇拉煎样本和 8 个华人糕点样本(面龟,寿桃糕和发糕)含有玫红 B 。

峇拉煎样本是从吉隆坡一个知名的菜市购买的,糕点则是购自槟城多个菜市。

玫红 B 是一种粉红色的致癌物:它是不准用作食品色素的,只能用来染布料或者是塑料产品。

根据《 1985 年食品条例》 ,玫红 B 是被禁用于食品的。违反者若被判罪,可能被罚不超过 5 千元,或坐牢不超过 2 年,或两者兼施。

《 1952 年食品与药物法令》也禁止食品使用玫红 B ;这表示玫红 B 已经被禁用于食物超过 50 年了。

我们的检测结果很清楚地说明法令不够严厉,不能阻止违法者在食品中使用这种色素。

槟消协第一次检测到峇拉煎含玫红 B 是在 1973 年。其后在 1983 、 1993 、 1995 、 1999 、 2001 和 2002 年进行的检测,还是发现峇拉煎及其他食品含这种色素。

每当我们发现食品里含这种色素,我们就会致函要求卫生部进行调查。然而,令我们感到非常遗憾的是,这种情况至今毫无改善。尽管这种色素已经被禁了超过半世纪,可是仍然被用在食品上。

癌症是马来西亚的头号杀手,受影响的人数也越来越多。食用含致癌物的食品是患癌症的主要原因。

鉴于我们最近的检测结果,本会再次促请卫生部采取下列行动:

•  严格执行《 1985 年食品条例》。

•  调查和提控任何在食品里使用被禁色素的人。

•  停止售卖小量的工业用颜料(食品禁用者),以免被滥用。

•  劝告食品经营者和制造商勿用化学色素,因为危险,而且是不必要的。

•  通过媒体宣传,劝告消费人不要买含色素的食品;教育消费人怎样读懂食品标签。

•  经常检测所有售卖的食品,确保它们不含被禁色素和有毒化学品。

卫生部应该没收市面上的所有此类食品。与此同时,我们劝告消费人别购买颜色鲜艳得异常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