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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七年不断提醒,玫瑰红 B 照用不误!

我国虽然禁食品使用染色素玫瑰红 B ( Rhodamine B ),但它还是被大量使用,卫生部简直把《食品条例》变成了笑柄。

槟消协首次于 1973 年在马来煎里检测到玫瑰红 B 。跟着,在 1983 、 1993 、 1995 、 1999 、 2000 、 2001 、 20002 、 2007 和 2008 年继续在马来煎和其他食品检测到这种色素。

每当我们在食品里检测到这种色素,就会致信卫生部,要求他们进行调查。然而,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尽管这种色素在半世纪前就已被禁,但情况至今都没改变,它仍然被用于食品!

玫瑰红 B 是会引发癌症的粉红色颜料,本来是用于塑料和布料染色,不可用在食品的。

据《 1985 年食品条例》,玫瑰红 B 不准用于食品,违法者可被罚不超过 5 千令吉,或坐牢不超过 2 年,或两者兼施。

《 1952 年食物与药物法令》就已禁止食品使用玫瑰红 B ,这表示它被禁用已超过 50 年了!

我们最近做的检测是在 2010 年 4 月,竟然发现吉隆坡巴刹买的 2 个马来煎样本和一些零食含玫瑰红 B 。

这令人感到吃惊。被禁超过 50 年的玫瑰红 B 还是出现在食品里!

检测结果说明了我国的法律不够严厉,不能禁绝不法者在食品使用玫瑰红 B 。

癌症已是我国的首号杀人凶手,患者越来越多,含致癌物食品便是主要因素之一。

基于上述最近的检测结果,槟消协再次呼吁卫生部采取下列措施:

•  严格执行《 1985 年食品条例》;

•  调查和起诉任何在食品使用被禁染色素者;

•  禁止小量售卖工业用染料(食品禁用者)以防被滥用;

•  劝告食品经营者或厂商勿用化学染料,因为有害,而且也没需要;

•  进行宣传,劝告消费人勿买含染色素的食品,教育他们读懂食品标签;与

•  经常检测市上的食品,确保它们不含被禁的色素和有毒物化学物。

卫生部应没收所有含被禁色素的食品。消费人也应避免买颜色非常鲜艳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