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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委员会没负起责任

本会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向能源委员会报告市上出现一种“电热暖枕”的事情。五年后,该委员会才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发出一份通令,禁止这种产品的进口、制造、销售和打广告。但是没人执行这项通令,因为本会在 2016 年 4 月 26 日还买到一个这种枕头。

这是台湾产品,被推销为“电热保健枕”。它是个充了一种液体的小枕头,通过一条电线和一个两孔插座用电加热。可是这产品没有贴上能源委员会和工业标准与研究院(即西林 SIRIM )的认证标签,也不在能源委员会的《需认证才可制造、进口、展示、售卖或打广告的电器以及它们的使用安全与性能标准清单》之内。

他们推销说这种枕头是一种能“暖手”、“暖颈”、“暖发冷的脚”、“消除肚痛”、“缓解关节痛”、“改善血液循环”、“祛风”、“舒缓身体疼痛”、“帮助纾解经痛”、“产后用来祛除体内的风与使腹部恢复平坦”以及“作为小产的替代疗法”的有助保健的用品。

能源委员会在 2010 年 12 月初回复本会说,这种枕头不在该会批准的名单内;还说进口商必须向该会提出申请(但进口商显然没申请)。另外,该会也说,因为它异常地声称有诸多医疗效用,因此也需要得到卫生部的批准。

本会因此也致函卫生部,但得到的是漠不关心的答复,说该产品不属保健产品,因此不评估它的品质和效能。

这个事情拖了很久。在 2013 年 2 月能源委员会才来信告知本会,因有关产品属一种电器,已要求西林从市面采集样本,测试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该会说,会根据测试结果决定来处理。四个月后,西林宣布测试结果,证实该产品有几个重要的条件未达标准。

再过了一年,在 2014 年 4 月,能源委员会才宣布,它正着手与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合作实行控制这种枕头的进口和制造。

一直到本会警戒能源委员会整整五年之后,它才向所有这种暖枕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发出指示,说曾发生多宗使用暖枕时发生爆炸的“电气意外”事件,而且发现这种枕头不符安全标准。因此,该会根据《 1994 年电气管理条例》第 101 ( 2 )节,禁止进口、制造、展示、广告宣传和售卖暖枕,除非它能符合我国的 MS IEC 60335-1-2005 电气标准。

该会知道这种产品不合标准。但是商家还是能若无其事地进口和售卖这种产品。即使是在该会发出通令的六个月后,市上还是有人售卖这种危险的枕头。

能源委员会没负起责任,保证电器或用电设备是安全的,对消费人的生命和肢体是没危险的。这等于卸掉责任,违反了公众赋予它保证产品安全的信任。

•  本会迫切想知道到底接到几宗“电气意外”的报告;多少人受害;是否有人死亡。

•  由于能源委员会没执行好职责,保证所有电气产品符合标准,因此枕头爆炸的受害人和亲属可控告该会。

•  所有电气产品广告必须注明能源委员会的批准号码。

商店和网上还在公开卖这种暖枕。能源委员会应该说明是否已批准售卖,如是为何不贴上该会和西林的批准标签?

 

日期: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