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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 -- 禁还是没禁

槟城消费人协会呼吁关税局和警方在全国加紧取缔鞭炮走私和销售活动,如果行动严厉,走私和非法销售就可以受到控制。

槟消协的调查发现,这些非法买卖在峇央峇鲁、日落洞、阿依淡、立信、双溪赖、浮罗池滑和光大公开活动。每串鞭炮价格介于 RM10.00 到 RM40.00 ,一些烟花则高达 RM100 到 RM200 ,令人吃惊的是,一些卖者是少年人。

根据 1957 年爆炸物法令第 4 ( 2 )条文,任何人被发现生产、进口或拥有鞭炮和烟花,可以被监禁 5 年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鞭炮和烟花轻易流入市场,证明当局执法不严和没有正视此事。

因此,此法令应该修改,并包括以下条文:

1. 监禁走私者,包括充公其资产;

2. 用来进行非法买卖的车辆,应该被充公和拍卖。

除了干扰公众,这些易燃物也造成人命和财务损失。我们是否忘记儿童失去四肢的事件,甚至夺走他们的性命。

近来的习惯是,鞭炮和烟花不只在佳节燃放,也在丧礼、婚宴甚至生日宴会中点燃。

因此,槟消协建议对买卖鞭炮的人加重罚款和进行监禁,家长也应该关注子女是否涉及买卖和燃放鞭炮。

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因此槟消协呼吁当局加紧执法和加力控制这些非法活动。

日期: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