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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咨询民意准则

槟消协要在此回应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对我们发出的无理怒言。他不满我们批评州政府最近的几项大型计划未咨询民意。这些大型计划是: 6.5 公里长的新关子角通峇眼亚占海底隧道; 12 公里长的连接丹绒武雅与直落巴巷的公路; 4.2 公里长的连接新关子角与林苍佑大道的旁路与 4.6 公里长的连接林苍佑大道与亚依淡新镇的旁路。

我们重申早前发表的声明,即这些大型计划未咨询民意。

我们感到惊奇的是:我们发现,首席部长和其特别助理因仄再里基尔佐哈里似乎都不懂我们谈的是什么,也不懂民意咨询程序。

把有关大型计划向非政府组织作一般性汇报,或向报界发表声明,或在州议会里介绍,都不等于咨询民意。

咨询民意涉及的程序是,在决策的最初期,召来公众,提供充分的有关资料,然后认真考虑个人与公民团体发表的意见和看法。以上几个大型计划,州政府就没照这个程序办。目前还在策划中的槟城交通大蓝图和植物园特别区计划,倒是可成为咨询民意方面的好例子。

关键在于:这些大型计划在邀人提呈工程建议书和签署谅解备忘录之前,对计划的需要和可行性,以及它们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是否做了初步研究?如有,为何不公开给公众,以便他们为当局提供有用的意见?这些计划的成本很大,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严重,如没做上面说的研究就动工,将会带来灾难。

因仄再里给的理由是这些计划可减少交通拥挤。我们知道,州政府已委任咨询公司草拟交通大蓝图。现在的问题是,咨询公司都还没提建议,为什么就决定用这些大型计划来解决交通拥挤问题了?

有一件事情是有助于我们长见识的,即记者问有关工程是否为交通大蓝图的一部分时,首席部长回答时把它们说成是“花红”。花红的意思是协议之外再给的额外好处。大概首席部长认为,除了给槟州人民要求的东西,他还发了赠品!这倒有可能是真的,但却说明他承认这些计划不在交通大蓝图内。首席部长想以“花红”掩饰是白费心机的。

如州政府要在大型公共计划认真贯彻能干、公信及透明原则,就应推行和实施公众参与准则。英国和澳洲的省政府都实施这种准则。英国的准则就规定,“在还能影响决策的阶段就应正式咨询民意”。

我们要强调,对于政府的政策与计划,我们是完全站在大众利益的立场来批评的,与任何政党或政治利益无关。 45 年来,对那些没长期社会利益的以及对社会和环境不利的计划,我们无私无畏地批评。我们也会继续这么做。

为了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我国的从政者、非政府组织和媒体,应接受以互相尊重的态度来辩论和讨论的文化。这点是很重要的。还有更重要的,那些出任公职者,必须随时准备接受人民的批评,回应更要适当、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