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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对转基因蚊负责后果

对于政府批准转基因蚊放养试验,槟消协与自然之友感到非常失望和担心。假如政府执意进行这项试验,万一发生任何不幸的事情,政府就不能逃避责任和赔偿所造成的伤害与损失。

我们无法理解政府为何要把人民和环境推到风险里头,把我们当成试验老鼠。为什么急着批准这项实际环境放养试验呢?世界对转基因昆虫的风险评估和管制经验至今还是未成熟的。对于转基因昆虫的放养和在实际环境的试验,世卫组织也不过刚开始草拟一套指南,给各国制订本身的管理条例时作蓝本。

这次转基因蚊试验的批准过程,势将成为本国日后所有放养转基因生物体的先例。假如国家生物安全局和生物安全部门没在公众意见回馈、对社经及环境影响的研究、固体科学、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透明化、赔偿责任与补救措施方面定下高标准,这意味以后也不会对其他转基因作物、食品、饲料以及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审查。

我们反对把转基因生物体放到环境里,因为其安全性至今还没有科学共识,更何况基因工程还有许多无法确定的后果,使我们很难评估其风险。

其实,得到 58 个国家政府认可的国际农业知识与科技促进发展评估就指出:“目前我们对转基因的动植物与微生物所知不多,因此需广泛的受影响者参与决策,同时也应更多地在大众范围内研究其潜在风险。 ”

美国的两宗法庭案件可说明我们对转基因作物的监督是非常不足的。在 2009 年 9 月,一位联邦法官判政府失责,对转基因甜菜如何影响环境还没做足够的评估,就批准了其栽种。这项判决和 2007 年的转基因紫花苜蓿一样,当时法官判决农民不可再种转基因紫花苜蓿,一直到美国农业部完成其环境影响报告为止。

同样的,我们担心我国进行放养转基因蚊可能有疏忽之处。可是公众却没机会取得有关申请试验的文件,因此无法确定申请人是否充分地和很好地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槟消协和自然之友等多个团体曾向生物安全部门呈文,对该试验表示担心和提出了有根据的问题,但却没收到该部门的回音,因此我们也不知道它是否解决了我们所提出的问题。

本来,这个转基因蚊问题亟需更广的群众辩论,也需给群众更有意义及有效的参与机会。由于这项试验事关重大,为了证明政府行事透明,应让人民大众取得有关资料,包括要在文冬和阿罗牙也放养转基因蚊的特别地点。

因为这是全世界首次转基因蚊放养试验,因此受到国际的密切关注。这是一项新试验,因此更需采取预防性的方法。我国作为喀塔赫纳生物安全协议和生物安全大会的参与者之一,必须履行协议的义务,应在确保生物多样性和人类健康受到保护或减少风险后,才进行转基因蚊试验。

由于转基因蚊的安全性可疑,因此必须采取预防为上的原则。为了人民的健康与环境的安全,政府能做到最符合上述原则的,我们认为,就是取消转基因蚊放养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