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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严惩违反食堂指南者

槟城消费人协会无法不感到气愤,因为报道指出,学校食堂违反《学校食堂管理指南》,仍然售卖糖子、腌制食品、含人造调味剂和色素的零食等不准售卖的食品。

食堂售卖有害健康的食品不是新的问题,而且已经向当局提出了多年。虽然槟消协言者谆谆,呼吁培养更健康的新一代,但听者藐藐,不当一回事。

《指南》说得很明白,不鼓励售卖糖、盐和脂肪含量过多的食物、快熟面、雪糕甜品、含人造色素或人造味剂的饮料、茶、咖啡和汽水。

此外,对于如何准备少糖、盐和脂肪的食物,《指南》也为食堂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同时也指出高纤维素食物的重要性,因此所卖的食物必须含高纤维素食物。总之,食堂经营者是不得以不知为借口的。

槟消协多年来不断提出学校里面和外面都售卖不良食品的问题,但问题依然如故。我们也曾向卫生部报告,槟城的一些学校售卖如炸鸡肉片、炸薯条之类的“快餐”,以及许多含大量色素、糖、或盐、或防腐剂的垃圾食物和饮料。

马来西亚国民大学所作的一项调查,证实学生在学校吃的包括炸鸡、炸薯条、巧克力、雪糕、汽水、奶油饼干、腌制品等食品。

这些调查结果说明食堂经营者已公然违反了《指南》,根本不怕受对付。

槟消协呼吁卫生部和教育部赶快采取行动,制止他们把不良的食物和饮料卖给学童。对于不合作的食堂经营者,应严加惩罚。

那些垃圾食物是可用传统的食品取代的,如椰浆饭、米粉、汤面、米粉煎饼、蒸米粉糕、薄煎饼和膨化饭粒食品。当然,这些食品必须做得卫生,而且要尽量少用油盐。此外,食堂也应提供充足的新鲜水果。

汽水和其他加糖和色素的饮料可立刻以纯饮用水取代。校园和食堂应装置饮水机,鼓励学生喝水。

为了确保各方都遵守这些规定,政府应把《指南》的有关部分改为法律,使当局有更大的执法权力。《指南》列出的“不受鼓励”食品应划入被禁的名单内,以法律来禁止售卖。

教育部和卫生部应与地方政府合作,制止校外有小贩售卖食品。当局可在学校周围规定一个禁止小贩做生意的缓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