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我们

 

认同将自杀合法化

刑事法典第 309 条指出,“任何人意欲自杀,或者做出任何触犯此法令的行为,可被判坐牢一年或被罚款或两者兼施。”

自杀意向经常与个人的精神状况有关。如此对待有自杀意图的人是没有同理心和过时的。有鉴于此,槟城消费人协会( CAP )支持将自杀合法化,我们必须了解为何有人死心要自杀。

因此,政府和社会必须整体谅解自杀得救的人,而不是以 309 条文起诉他们。类似法令在现代社会逐渐了解自杀行为之后,用来处理自杀失败的案例是于事无补的。

在 125 个马来西亚人自杀的意图中,大约有 5 人是成事的。根据 2017 年全国健康和发病率调查,马来西亚的抑郁和焦虑症比率为 29 巴仙,对比 2011 年只有 12 巴仙。介于 13 岁到 17 岁的青少年有自杀意向的巴仙率,在 2017 年是 10 巴仙,在 2012 年只有 7.9 巴仙。

该研究也显示,在这个年龄层有 18.3 巴仙出现抑郁问题。其中有意自杀或死亡的人,是受到数个因素打击:有自杀不遂的记录;患上抑郁症以及 / 或者有精神疾病;酗酒;有慢性疾病;以及过度孤独。到了 2020 年,精神疾病将会紧随心脏疾病之后,成为第二大的健康问题。

尝试理解以下数个案例:

·在 2019 年 10 月,新山拉律有一名 10 岁女童有意从组屋 20 楼跳下自杀,但被劝服。

·在 2019 年 8 月,槟城一名 13 岁少年因功课压力上吊自杀。

·同年 7 月,沙巴保佛有一名少年因旷课被姐姐责骂而上吊自杀。

·在 2019 年 5 月,古晋一名少女询问 Instagram 粉丝,她活着还是死了,有 69 巴仙投票她该死。她随即跳楼自杀。

我们必须探究年轻人为何有自杀的意图,当然也包括成年人。处罚企图自杀的人,可能会加剧而不是减轻他们的困扰。

家人和朋友都应该观察他们是否有精神疾病的前兆症状。大约 50 到 60 巴仙有意自杀的人,会向家人和朋友暗示他们有自杀意图。因此,只要做出适当预防,自杀是可以避免的,可惜人们对此问题的了解太少。

精神错乱的病人一般都被视为神经病或“疯子”,而不是了解他们的病情和需要。根据 2015 年的报告,当中大约有 60 巴仙会选择向神医或神职人求助,而不是就医吃药。家长通常担忧精神疾病会引来村人耻笑,而被迷信和习俗的错误观念所驱使。

我们呼吁政府尽快将自杀合法化,让家人自杀不遂所面对的压力得到减缓。精神疾病的分类有 200 多种,却被视为禁忌。我们必须找出自杀的根本原因,加以适当处理。相关的政府机构,也可以通过展览或巡回活动,传达有关精神疾病和自杀的知识。


日期: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