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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法国也担心的“争议解决制度”,我国岂可掉以轻心!

2013年9月18日

法国贸易部部长提醒欧盟,美欧贸易协定提的投资者与东道国争议解决制度(下称“争议解决制度”),将使外国投资者可直接起诉政府。可见,即使像法国这样的欧洲强国,也担心这种争议解决制度的危险。

《金融时报》 2013 年 9 月 11 日刊登《巴黎就对美贸易谈判提出担心出现诉讼问题》一文,引述法国部长的警告,说争议解决制度将损害欧洲国家制订政策的权利,使美国公司受益。

这件事对我国是最好的警告,因为争议解决制度正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跨太协定)谈判的要点。

我国政府不可对争议解决制度掉以轻心。 2012 年 11 月出版的一份名为《不义之财》的报告说,二十年来,与投资有关的仲裁案件增加了许多。根据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的记录, 1996 年只有 38 宗, 2011 年则有 450 宗!

有关索赔增额也大的惊人。从 2009 至 2010 年,共有 151 宗仲裁案;商家向各东道国索赔的总额不少过一亿元。许多国家因害怕争议解决制度会严重威胁国家主权,终止了有关投资条约或退出贸易谈判。

对跨太协定,我们无法消除有关忧虑,因为除了争议解决制度,还有我们早前已提交政府部门的许多不可妥协的问题。因此,槟消协呼吁政府退出谈判。

政府应以人民和国家利益为先,不是企业和商家的利益。因此我们再次促请政府退出跨太协定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