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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完全禁止拖网捕鱼

2013年9月5日

农业与农基部部长拿督依士迈沙比里宣布,为了保护海产品种和鱼苗,政府将实行禁止使用 38 毫米和更小网孔的拖网。据报道,禁令将在 11 月开始实行。全国将有 6,116 艘 B 、 C 和 C2 级拖网渔船受影响。

槟城消费人协会不同意部长所宣布的决定。“ 我们不要只禁 38 毫米和更小网孔的拖网。政府必须完全禁止拖网渔船捕鱼,同时不再发任何拖网渔船执照。

槟消协调查发现,拖网渔船不只捞捕和杀死超过 60% 我国水域的各类小鱼,破坏作为鱼类繁殖场所的珊瑚礁,还污染海床。

此外,由于执法单位未能有效执法, 40 年来,在沿海 5 海里内(即 A 区)的拖网捞捕,已严重威胁浅海渔民的生计。受影响的浅海渔民曾向槟消协投诉,他们的收入减少了 70% ;有时出海还空手而归,因为拖网渔船刚捞捕过。有的渔民也投诉渔网遭拖网船撞破。

目前我国约有 150 种海产面临绝种的危险。现在情况变得更糟,因为一些拖网船把渔网改成鳄鱼网(张口更大的拖网),对我国渔业资源破坏更大。据世界渔业报告,因为使用拖网捕鱼,我国水域的鱼已减少了 80-90% 。

鉴于政府未能有效执行《 1985 年渔业法令》以及拖网捕鱼带来各种不良后果,槟消协坚决呼吁政府完全禁止拖网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