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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非法开发土地的发展商

2013年7月9日

据报道,副检察官已批准槟岛市政局起诉非法清除湖内山树林者。马来西亚自然之友与槟城消费人协会认为当局此举非常适当。

自然之友与槟消协支持当局依法起诉违法者。我们要求诉方设法使犯法者被判罪和受严惩,处以最高罚款另加坐牢,以取儆戒之效,使今后不再有人胆敢在工程批准前就动工。

这起事件的发展商不仅破坏内湖山的环境,而且公然无视当局和法律。对如此违法者,罚款微不足道,起不了作用。

我们也建议房屋与地方政府部把犯法的发展商列入黑名单,使发展商日后都遵守法规,避免再发生像此次槟城内湖山事件。

在赞扬当局决定起诉有关违法者之余,我们极想知道,为何槟市政局、森林局和环境局迟迟没阻止在数哩外就可见到的破坏。

我们支持槟市议员林马惠的呼吁,即市政局应设一独立委员会,调查当局在预防非法开发山坡地方面有何疏漏,然后提出改善执法机关的方法。

我们需要保护脆弱的山地免遭“发展”,要维护槟岛的特色,禁止任何严重影响环境的土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