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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霾为害年年如故

马来西亚自然之友与槟城消费人协会担心,烟霾弥漫成为我国年年无法避免的灾害。可是烟霾是人为问题,应可避免。

上周,某些地区某些日子的空气污染已达有害健康的程度,尤其是诗布朗再也、槟城和砂劳越美里地区。

这种严重危害健康程度的环境、经济和卫生的灾害已连续发生了 15 年。 1997 年的烟霾影响了 7 千万人。当时有 5 百万公顷森林、草地和种植园遭焚烧,又遇上发生厄尔尼诺现象,使本来就难忍受的情况更为糟糕,人民都有因霾害生病的危险。

虽然现在的情况还没到那种危险程度,但我国人民还是面对年年如故的烟霾,其原因和 1997 年的霾害完全一样。

在过去几十年来,每年 6 月至 10 月的旱季,印尼焚烧林木的烟雾是造成我国出现烟霾的主因。

烟霾问题也不能完全归咎邻国,因为在印尼从事种植业的我国公司对不断发生烟霾也有责任。如果我们要根除这个每年都发生的问题,就应该要这些公司赔偿它们所造成的破坏和伤害。

我们认为,如果当局可起诉被指造成损失和破坏的示威者,就更没理由不对付那些造成此类无法弥补损失的我国的公司。

在 2002 年,亚细安国家政府签订了一项防止跨界烟霾协议,列出防止和监控跨界烟霾污染的指导原则。签约国须保证在利用其本国资源时,不会损害或破坏其他国家人民的健康或环境。但这个问题还是没得到有效的处理,也没惩罚违反协议的国家。

问题主要在印尼政府还没批准《跨界烟霾污染协议》。自然之友与槟消协因此呼吁,我国政府应更落力促使印尼政府承诺解决烟霾问题,履行其义务。如果在亚细安组织内做不到,政府就应考虑在亚细安之外的法律与外交解决办法了。

此外,政府也应制止一切恶化空气污染的行为。我国政府应成立有效的工作队,严惩污染空气的违法者,确保人民都遵守有关法律。

在有关空气污染程度方面,环境局网站上张贴的空气污染指数,应该通过大众媒体时时广为传播,让公众,尤其是对空气污染敏感者和老人,可有所预防。我们认为这点是很重要的。

自然之友与槟消协认为,空气污染指数不应只在烟霾时期报告,应该与天气预报一起天天报告。    这是因我国有许多人患呼吸道等疾病,他们需要这方面的信息,以防受害。